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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兵刺傷士官長!自毀前程!】 入伍犯殺機,遭軍法起訴

【新兵刺傷士官長!自毀前程!】
入伍犯殺機,遭軍法起訴
 
enlightened法律小百科
對軍中上級施暴屬犯罪行為,依軍法可判處徒刑,並需負擔刑事與民事賠償責任。
 
enlightened法律怎麼說?
《陸海空軍刑法》 第 49 條(對長官施暴脅迫罪):
對於長官施強暴、脅迫或恐嚇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戰時犯前項之罪者,處死刑、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對上官犯第一項之罪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。戰時犯之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前三項之未遂犯,罰之。
 
enlightened案例
台中市成功嶺一名廖姓二兵男子入伍首日,因不滿服役在行李內藏剪刀刺頸士官長,廖男被移送軍法。
被依「對長官施暴脅迫罪」判刑1年1個月有期徒刑,法官判士官長10萬精神慰撫金。
 
enlightened 法院判斷重點
✅ 是否預謀行兇?
✅ 是否具攻擊意圖或精神疾病?
✅ 是否影響營區安全與士氣?
 
enlightened黃狀師語錄
情緒失控,代價沉重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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