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章分類Article
【想立遺囑,可以怎麼做?】
【想立遺囑,可以怎麼做?】
遺囑事先擬定,避免後代爭產糾紛
立遺囑常見錯誤情形包含:
• 自書遺囑打字或別人代寫
• 沒寫明財產分配與繼承人
• 沒指定遺囑執行人
法律上,遺囑形式與內容都有嚴格規定。
看似簡單的一張紙,若沒按程序訂立,法院可能直接判「無效」。
法律怎麼說?
民法第 1189 條
遺囑應依左列方式之一為之:
一、自書遺囑。
二、公證遺囑。
三、密封遺囑。
四、代筆遺囑。
五、口授遺囑。
民法第1223條
繼承人之特留分,依左列各款之規定:
一、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,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。
二、父母之特留分,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。
三、配偶之特留分,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。
四、兄弟姊妹之特留分,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。
五、祖父母之特留分,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。
案例
李伯伯高齡86歲,想將房產給長子、存款平均給其他子女。
他手寫了一份遺囑,內容未標明日期,也沒說明財產總額與分配方式。
過世後,次子質疑遺囑真偽、三女主張分配不均。
兄妹翻臉、對簿公堂,只因當初李伯伯沒有妥善立遺囑。
法院判斷重點
1️.遺囑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
是否自書、公證、代筆等法定形式?日期、簽名是否齊全?
2.內容是否清楚
財產範圍、繼承人、分配方式是否明確?是否侵害特留分?
3.是否有指定遺囑執行人
有執行人可協助落實遺囑內容,減少糾紛。
4.遺囑真偽與有效性
筆跡、錄音、見證人等,都是法院審酌的關鍵證據。
黃狀師語錄
沒忌諱、有智慧。
想預立遺囑嗎?
黃狀師可以協助你:
♦ 分析遺產分配與合法性
♦ 選擇最合適的立遺囑方式
♦ 協助公證或律師見證程序
♦ 預防後代爭產風險
嵩宬法律事務所
電話: 04-2372-8932
地址:403台中市西區林森路239號2樓
營業時間:週一~週五 09:00–18:00。週六、週日公休。
TIK TOK搜尋:黃狀師
FB搜尋:黃狀師/嵩宬法律事務所
官方Line搜尋: @636vncbc
官網搜尋:嵩宬法律事務所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