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章分類Article

【遭遇性侵怎麼辦?】

【遭遇性侵怎麼辦?】
勇敢求助,法律替你發聲!
 
heart 法律小百科
有些受害者在工作場合、拍攝現場或聚會中遭下藥性侵與偷拍。即使彼此認識、當時不清醒,也別懷疑——
性侵的關鍵在於「是否同意」而非場景或關係!
 
法律怎麼說?
《刑法》第221條—強制性交罪:
1.對於男女以強暴、脅迫、恐嚇、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2.前項之未遂犯罰之。
《刑法》第228條—權勢性交罪:
1.對於因親屬、監護、教養、教育、訓練、救濟、醫療、公務、業務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、扶助、照護之人,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2.因前項情形而為猥褻之行為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3.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。
 
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第 13 條:
1.雇主應採取適當之措施,防治性騷擾之發生,並依下列規定辦理:
一、僱用受僱者十人以上未達三十人者,應訂定申訴管道,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。
二、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,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、申訴及懲戒規範,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。
 
2.雇主於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,應採取下列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;被害人及行為人分屬不同事業單位,且具共同作業或業務往來關係者,該行為人之雇主,亦同:
 
一、雇主因接獲被害人申訴而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:
(一)採行避免申訴人受性騷擾情形再度發生之措施。
(二)對申訴人提供或轉介諮詢、醫療或心理諮商、社會福利資源及其他必要之服務。
(三)對性騷擾事件進行調查。
(四)對行為人為適當之懲戒或處理。
二、雇主非因前款情形而知悉性騷擾事件時:
(一)就相關事實進行必要之釐清。
(二)依被害人意願,協助其提起申訴。
(三)適度調整工作內容或工作場所。
(四)依被害人意願,提供或轉介諮詢、醫療或心理諮商處理、社會福利資源及其他必要之服務。
 
案例
小芸是劇組中的年輕演員,一次聚餐後感到身體異常,醒來時已衣物不整,手機裡甚至發現不明裸照,疑似遭人下藥性侵與偷拍。她感到恐懼、自責,不知該不該報案。
 
法院判斷重點:
✅ 是否處於昏迷或無法表達同意的狀態?
✅ 有無證據可佐證下藥、性侵、偷拍(如影像、通話紀錄、醫療紀錄等)
✅ 是否為職場或工作場所相關場合?
✅ 是否有權勢不對等、脅迫情境?
 
黃狀師語錄
只要沒明確同意,法律禁止任何人隨意碰你!
 
黃狀師可以如何幫你?
✔ 協助報案與蒐證流程
✔ 協助提起性侵、偷拍、妨害秘密等刑事訴訟
✔ 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請求
✔ 協助申請保護令、限制令
✔ 如果發生在職場,協助提報雇主及要求調查
 
嵩宬法律事務所
電話: 04-2372-8932
地址:403台中市西區林森路239號2樓
營業時間:週一~週五 09:00–18:00。週六、週日公休。
 
TIK TOK搜尋:黃狀師
FB搜尋:黃狀師/嵩宬法律事務所
官方Line搜尋: @636vncbc
官網搜尋:嵩宬法律事務所
 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