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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我被罵了,怎麼告?】
【我被罵了,怎麼告?】
一句氣話,也可能構成犯罪
日常衝突中,有時對方一句情緒性辱罵,就可能踩到刑法底線。
但什麼樣的「罵人」可以提告?
法律會依據:是否公開、是否具侮辱性、是否讓你的名譽實際受到損害等要件來判斷。只要符合構成要件,你就可以提出刑事告訴。
法律怎麼說?
《刑法》第309條|公然侮辱
1.公然侮辱人者,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。
2.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。
《刑法》第310條|誹謗
1.意圖散布於眾,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,為誹謗罪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。
2.散布文字、圖畫犯前項之罪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。
3.對於所誹謗之事,能證明其為真實者,不罰。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,不在此限。
案例
小芸在店裡與顧客發生口角,顧客情緒失控,在其他客人面前大聲辱罵難聽字眼。
律師協助小芸調閱監視器、蒐集現場錄音與見證人陳述,向檢察官呈現侮辱情形確實「公然」且足以損害名譽。最終,顧客遭檢方起訴並接受相應法律處理。
法院判斷重點
• 是否在多人可見聞的公開場合罵人
• 用語是否具有侮辱或貶損性
• 是否有錄音、錄影或證人
• 是否足以損害名譽或造成負面影響
黃狀師語錄
一句氣話不是你忍氣吞聲的理由,法律能替你討回應有的尊重。
遇到被辱罵?先別慌!黃狀師協助你:
判斷是否構成侮辱或誹謗
協助蒐證(錄音、錄影、證據)
撰寫告訴狀
陪同筆錄、增加勝算
全程法律支援
嵩宬法律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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